1月12日,《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正式发布,授予281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其中,福建省共7家社会组织获评,具体为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会、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泉州市慈善总会、福州市仙游商会、漳州市家居商会、厦门市思明区镇海社区邻里互助促进会。
1月12日,《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正式发布,授予281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其中,福建省共7家社会组织获评,具体为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会、福建省诚信促进会、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泉州市慈善总会、福州市仙游商会、漳州市家居商会、厦门市思明区镇海社区邻里互助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