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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福建商会召开2017年第二次理事扩大会

发布时间:2017-08-15 阅读量: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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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下午,由阮志雄会长主持,在商会秘书处会议室召开了理事扩大会,会议主要就商会分支机构现状及出现的问题等事项进行了讨论研究。商会理事、监事以上成员及各分支机构代表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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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志雄会长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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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会长兼法人代表李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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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党支部书记兼秘书长唐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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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监事长陈奕掌

  会上,商会秘书处代表首先就福建省驻津办招待所起诉我会分支机构——政和分会拖欠房租等问题,向与会人员做了说明,并且就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注销等程序,以及社会团体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进行了阐述,同时还就目前商会分支机构开立账户的情况与分支机构的基本现状做了简要说明。

  会议就目前分支机构的现状和出现的问题,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会长阮志雄、法人代表李宗平、秘书长唐文辉、监事长陈奕掌和各分会负责人及与会代表先后发言,表示针对分支机构存在的问题,先自身内部整改,自行承担责任,由省商会协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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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莆田、秀屿、茶业、福鼎、福安、南安、政和、女企业家商会等分支机构代表发言

  最后,阮会长作理事会总结发言。他说,针对分支机构的现状和问题,并按照社会组织分支机构管理规定,采取据实分类的方法严格管理和处置,同时省商会一如既往地支持分支机构的发展并做好服务。当前采取的措施:一是收回各分支机构的印章,统一由省商会秘书处保存管理,用印须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报省商会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秘书处方可用印。二是按照社团管理关于分支机构不得开立银行账户的规定,对目前尚未注销银行账户的分支机构,由省商会秘书处办理银行专户注销手续。三是依据目前分支机构实际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按照社团管理之规定,拟将连续两年不开展活动的分支机构且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的予以调整和终止;对意愿保留的分支机构,由其负责人与省商会签订法律责任书,其对外签署的协议、合同等债权债务自担责任。近期,由省商会秘书处负责与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沟通并将责任书送达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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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常务副会长洪振灿、施左亮、陈清忠,理事季厌庸、陈燕龙等发言

  会议还通报了近期新入会成员,理事:黄秀华,福建奋安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务副会长:连希圣,津百发机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欢迎加入商会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