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应具备的资质条件,申请录入目录的程序、方式及目录的应用,指定社会组织可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地域范围。尤其指明,异地商会可承接原籍地区政府部门转移、委托、授权的职能及购买服务。这对于异地商会来说无疑是个鼓舞人心的好消息。
《意见》的出台,拓宽了异地商会的服务领域,加深了异地商会在登记地与原籍地的联系,为两地的资源共享、信息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同时发挥了异地商会在政府和民间的桥梁作用,有效地扩大了商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促进商会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主动迎接新的机遇与挑战。
目前,南平市已在北、上、广、深等地建立异地商会60家,在服务会员、对外联络、信息交流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我市各类招商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窗口”作用。此《意见》的出台,将更有利于异地商会加快发展,为南平招商引资、对外交往提供更多便利报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