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商杂志-闽商网讯(洪翠同)时隔一个月,厦门国贸收到出售旗下房地产业务的103.49亿元款项。
成功转让国贸地产和国贸发展,也意味着以贸易起家的厦门国企——厦门国贸基本退出房地产业务。
清退百亿地产资产
6月11日,厦门国贸就曾发布公告,将出售旗下国贸地产、国贸发展的相关资产。
一个月后,上市公司厦门国贸(600755.SH)发布公告称,公司就出售国贸地产事项已与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完成交割。
公告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厦门国贸收到国贸控股支付的国贸地产100%股权的第一期转让价款(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51%)、国贸发展51%股权的全部转让价款。
7月20日,厦门国贸收到国贸控股支付的国贸地产100%股权的第二期转让价款(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49%)。
至此,厦门国贸已收到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全部转让价款103.49亿元。
同时,国贸地产100%股权已转让予控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至此,厦门国贸去地产化工作正式完成。
实际上,早在去年的11月,厦门国贸就宣布将退出房地产业,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1年-2025年)》中曾表示,公司将逐步退出房地产行业。
对于退出房地产行业的原因,厦门国贸表示,房地产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高速发展需要大额增量资源支持。公司房地产业务体量较小,限购、限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需求影响较大,为此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因素。
对于收到的股权转让价款,厦门国贸表示后续将根据新战略规划,集中资源投入供应链管理与金融服务两大核心主业,积极发展健康科技等战略新兴业务,同时强化组织管控、投资管理、人才建设、数字化、资本运作等战略支撑体系,通过长短期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持续创造新价值。
另外,国贸地产和国贸发展转让完成后,厦门国贸基本退出房地产行业,对于其剩余的少数房地产子公司,包括厦门浦悦房地产有限公司、厦门悦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贸润房地产有限公司等。上述子公司开发位于厦门市的国贸学原项目及国贸璟原项目,项目大部分已实现销售。在现有项目开发销售完成后,不再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
国企纷纷“变卖房产”
据了解,厦门国贸始创于1980年,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国资委。
经过多年发展,厦门国贸已形成由供应链管理、房地产经营和金融服务组成的三大核心业务。
财报显示,厦门国贸2020年营业收入3510亿元,同比增加61.02%,归属股东净利润26.12亿元,同比增加13.11%。其中房地产业务实现收入137.42亿元,毛利率24.90%,签约销售金额257.50亿元,签约销售面积101.75万平方米;新增土地储备计容建筑面积80.14万平方米。房地产业务收入仅占全部业务收入的3.91%。
剥离房地产业务后,厦门国贸将集中资源投入供应链管理与金融服务两大核心主业。
厦门国贸表示,公司聚焦供应链主业,一方面有利于其供应链业务继续巩固头部优势,在“铁矿-钢铁”“纺织-服装”“橡胶-轮胎”“林浆纸”和“农牧产品”等多个垂直产业链持续深耕细作,构建稳定、安全、高效的全球供应链网络;另一方面也顺应了当前“房住不炒”政策和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时代新发展格局。
其实,地方国企“变卖房产”已非新鲜事,早在2010年,国资委就发出了“退房令”,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清退房地产业务,只留下16家主业为地产的央企。
时任国资委主任的李荣融在一次会议上指出:“中央企业的价值不仅仅是赚多少钱,更重要的是要在行业发展、产业发展中起引领和带动作用。所以,中央企业还是老老实实干你的本行、干实业,不‘东张西望’。毕竟,辛苦钱可靠。”
然而,之后几年,少有国企大规模清退房地产业务的动作,“退房令”执行缓慢。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底,被要求“退房”的78家央企,仅有不足20家履约退出。
直到2020年1月,国务院国资委再次要求央企严把主业投资方向,不得为规避主业监管要求,通过参股等方式开展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规定的商业性房地产等禁止类业务。这被业内视为更为严厉央企“退房令”。
在“退房令”重申后,国家电网、中国航空集团等十余家央企国企公开宣布退出房地产业务。非地产主业的国企“去地产化”也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