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于11月9日开始,将于11月16日结束。
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1月9日-12日,线上预报名
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并预报名;
11月11月13日-16日,进行现场确认
持报名所需材料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条件:
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外省户籍人员,或在中国定居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均可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在其毕业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拟申报我省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的本省户籍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
普通高考报名相关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7〕11号)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考院普〔2017〕37号)。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
1、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建议办证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和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1份。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由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毕业班学籍花名册,往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外省户籍考生同时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由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同时须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5〕267号)规定,缴交报名考试费160元/生。
4.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现场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非考生本人不得代签。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考生签名确认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