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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力争至2020年开建十万套保障房 新建项目停车位配比要达1:1

发布时间:2017-11-07 阅读量:2009

  近日,厦门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并印发了《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进出”动态管理机制、构建“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2017年到2020年,力争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万套,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面超过25%。

  除了总量的提升,关于保障性住房的配套完善是一个亮点。

  《实施意见》要求新规划小区要科学布局和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其中地铁社区项目每1万人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按照42座位/千人标准配建小学,按照84座位/千人标准配建初中,新店、祥平、马銮湾地铁社区内学校计划与厦门市优质中学、国内品牌师范大学等学校开展合作办学。

  要同步配套建设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社区医疗设施按照1000平方米/万人标准设置。

  要配齐配全商业零售、农贸市场、社区管理等公共设施,加大现有保障房配套商业店面招商力度,完善商业业态,力争到2020年店面招租率达到100%。

  要适度增加停车泊位数量,新建项目停车位配比要达到1:1。要优化公交路线,增设公交站点,结合轨道站点、公交首末站建设保障性住房,方便住户出行。

  《实施意见》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户型研究,充分考虑通风、采光等居住条件,创新设计共享储物、共享厨房等功能配置,做到小户型、功能齐。力争到2020年,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全部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及海绵城市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