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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心市区老旧小区整治力争2019年基本完成

发布时间:2017-11-03 阅读量:1955

  “小区物业管理规范”被泉州市委、市政府列入泉州“XIN”行动首批十大项目之一,《泉州中心市区物业管理规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也于近期印发。方案从推动业委会建设、规范物业企业行为、推动老旧小区整治等多方面入手,为全市物业管理发展指明方向。

  今年争创5个市级以上示范项目

  方案要求,三年时间内,完善物业管理三级体系,落实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力争到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心市区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后的老旧住宅小区基本达到公共配套功能完善、面貌更新的目标。

  今年,要创建5个市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成立5个以上小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60%以上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物业小区卫生考评100%覆盖,推动物业小区购买电梯公共责任险等新模式。着手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含单位公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没有公维金的商品房等)的整治摸底和试点工作。

  推动业委会建设 规范物业企业服务

  方案明确,要提高业委会覆盖率,出台业委会监管办法,将业委会日常事务运行中的规范选聘物业、财务资金使用、换届审计备案等行为纳入社区监督工作。各相关区、街道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对业委会的筹备、成立给予开办补贴,前期物业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也可给予一定补助,确保小区业委会成立有保障。

  物业服务要标准化,要制定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清单,为小区物业收费提供标准,提倡以政府购买服务、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托等多种形式,引导第三方专业物业评估监理机构。并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行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创先评优,完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出台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管理办法。

  把垃圾分类纳入“美丽小区”建设内容,开展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各街道、社区定期对小区物业服务开展业主满意度测评。

  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规划

  接下来,将健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服务平台,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规划实施。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融入物业服务,并推动行政执法进小区。

  完善物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规模较大、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在条件成熟时可建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可适时引入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公众咨询机构,协调解决物业纠纷;积极衔接基层法院推行物业服务费等方面诉讼案件快速通道和诉调对接机制。

  结合实际建立小额维修资金制度,用于弥补公共维修金的不足;住建部门可将公维金的利息收益划转作为小区的小额维修资金。推进网格化服务模式覆盖住宅小区,有条件的小区可配合电力、自来水、广电数字电视、燃气、通信等部门在小区增设便民服务窗口。

  推行政策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开办费。加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化监管,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打造“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业主的小区事务在线投票表决。

  推进老旧小区整治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提升也被纳入方案中。结合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物业管理实际,提倡有条件的老旧小区通过综合整治,有效盘活资源。今年年底,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要完成5个以上15年以上的老旧小区整治;到2019年年底,争取基本完成所有老旧小区整治。

  开展老旧小区整治试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要按规定征求居民意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原则,重点改造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围墙栅栏、安防门岗、小区道路、小区绿化、燃气、电力、通信等;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完善消防、停车、充电、照明等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整治后的老旧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包括引进专业物业管理、社区准物业管理、业主自行管理等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