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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程序缩短变更时限 异地刷卡看病备案更轻松

发布时间:2017-10-13 阅读量:2296

  从现在起,厦门参保人异地就医将更加便捷,不仅备案手续简化,备案时限缩短,短期回厦也可申请开通本地刷卡,不影响其回厦门刷卡看病。办理备案后,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可实现即时结算。

  昨天上午,厦门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刚刚出台的《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解读。与以往相比,《办法》有不少亮点。

  亮点1

  简化备案程序 参保人可少跑腿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实行的是备案登记制度。通俗地说,只有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以往,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必须由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其选择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为当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并明确医院等级,流程上较为繁琐。

  经过简化后,从现在起,只要参保人选择的定点医药机构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在全国联网平台或官网(http//si.12333.gov.cn)上有公开的,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可不必确认,省去了一个环节,参保人可少跑腿。

  亮点2

  缩短备案变更时限调整为3个月

  如今交通越来越便捷,人员的流动性也更强,《办法》将原来备案变更要求时限从6个月缩短至3个月。

  按照原规定,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原则上一旦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6个月内不得注销登记或变更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

  现在,异地就医备案变更时限缩短为3个月,更加便利、人性化。

  亮点3

  备案后短期回厦可恢复刷卡

  按照规定,参保人一旦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其社保卡在厦门本地将被暂停实时刷卡结算的功能。那么,办理了异地备案的人员,如果短期回到厦门需要看病购药怎么办?

  为了充分照顾参保人的需求,《办法》明确,办理异地备案人员,短期(3个月以内)回本市的,可申请开通本地刷卡,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其异地就医备案,并开通其社保卡在本市实时刷卡结算的功能直至其离开本市。

  参保人离开本市时,应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恢复原异地就医备案,同时关闭其社保卡本市实时刷卡结算功能。

  亮点4

  办理备案可就近更加便民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居住异地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在前台办理。

  以往,参保人必须到其户口所在区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经过调整后,《办法》规定,从现在起,参保人可就近到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办理。

  热点解答

  1、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有哪些?(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超过3个月以上的;(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超过3个月以上的;(4)异地转诊人员:参保人因疾病诊疗需要且受本市医疗条件限制,需转往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2、参保人在哪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1)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手续在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因病情需要,来不及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须于异地就诊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补办。已办理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因同一疾病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多疗程治疗,可不必再次办理转诊。(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居住异地人员备案在前台办理。目前,参保人可就近到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办理。

  3、备案后,社保卡还能在厦门就医购药吗?

  备案后,在厦门市定点医药机构持卡就医、购药结算即行中止。若其间因突发疾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急救或抢救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先行垫付后可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返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终止手续,自办理次日起,恢复参保人的社保卡结算功能。

  4、异地就医产生的医疗费,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有哪些?

  备案后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以及异地急诊、异地分娩、短期外出期间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等情形发生的医疗费。

  5、在哪些医药机构就医、购药需备案?

  除福建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不必办理备案手续,选择省内非全省联网及省外定点医药机构均需备案。

  6、最近要把家里的小孩子送到异地居住的长辈那住一阵子,小孩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回厦门报销吗?

  已参保的未成年人长期(时间在3个月以上)在异地居住,应按规定办理异地医疗备案手续。备案通过之后,未成年人在异地备案的医院就医,产生的费用才可按规定回厦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