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21家企业集中签订承诺书,承诺共同维护良好的出租汽车经营市场秩序。
据悉,为确保车辆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合法权益,21家企业均承诺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按公安机关要求将所有网约车经营业务接入泉州市重点车辆监管平台。同时,按要求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接入泉州市网约车监管平台,接受相关部门实时监管。企业还承诺,即日起不再购买不符合泉州市网约车准入条件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主动引导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存量运营车辆采取以旧换新、重新购置等渠道,限时处理到位。承诺的内容还包括,按照网约车细则要求,所属车辆在同一时间内仅接入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经营期间,若平台公司终止经营,企业要与平台公司立即采取协商一致的处置措施,维护各方权益。
截至目前,泉州市共有2家网约车公司获得经营许可,302部车辆办理预受理登记,759名驾驶员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