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位处东南沿海,具有汛期长、台风多、雨量大的气候特征,春夏季暴雨多发,夏秋季常受台风影响,是全国十个自然灾害易发省份之一。以2016年为例,全省先后遭遇20场灾害性雨洪、3个台风登陆和5个台风影响,造成部分地区公路出现比较严重的边坡溜方、路基坍塌、桥涵垮塌等损毁。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交通运输部的大力指导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会同各地各部门,冲锋在交通抢险救灾第一线,保安全,交通运输和建设工地没有出现因恶劣天气导致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保通行,第一时间抢通生命救援通道,保障应急队伍和救灾设备物资的进入;保运输,尽快恢复正常通行秩序,服务社会生产生活。
在历年防御汛期台风灾害工作的基础上,我省总结经验,持续构建“四个机制”,即领导指挥机制、分工协作机制、联动抢险机制、灾后重建机制,保障交通防汛抗台工作更科学、更高效,实现高速公路一般灾毁抢通时间不超过6小时,重大灾毁除特殊情况外抢通时间不超过2天,灾毁路段修复重建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普通国省道一般灾毁抢通时间不超过12小时、重大灾毁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抢通时间不超过3天,灾毁路段修复重建原则上不超过5个月;通乡、通村公路一般灾毁抢通时间不超过3天、重大灾毁除特殊情况外抢通时间不超过1周,灾毁路段修复重建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领导指挥机制 从上而下,层层压实各级责任
宁可九次防空,不可一次放松。
省委省政府密切关注风情雨情,专题研究部署;台风来临前夕,省领导分赴各地一线,督导各地防灾抗灾工作;省防指全面布置、广泛动员;各地党委政府迅速行动,抓早抓实,严阵以待。
交通运输部高度关注,迅速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紧急会议进行专题布置;部领导通过视频会商系统,连线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了解、指导我省交通防汛抗台相关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迅速启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首长为核心、各级指挥长具体负责”的防汛抗台指挥体系,各级交通指挥长、各岗位责任人进岗到位,相关部门取消周末休假,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各单位负责人分片赶赴公路、桥涵、港区码头、锚地、渡口、运输企业、车站一线,压实一线的防御准备工作;相关交通建设工地、港口港区、内河渡口、运输企业、客运场站等全面落实停工、停渡、停航、停运措施;关键区段、易毁区域就近集结好大型机械、应急物资、抢险队伍,一旦出现灾情迅速投入抢险抗灾。
分工协作机制 条块结合,全面协调开展工作
汛期、台风登陆期间,交通行业的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农村公路、港口航运、道路运输、陆岛交通、渡口渡船、交通建设、社会出行等方方面面受到影响。对此,我省交通部门构建了分工协作机制,高速公路以省为主,普通国省道以设区市为主,农村公路以县为主,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港口航运、运输管理、地方海事、交通质监、交通执法、新闻宣传等机构分工合作、协调运转,交通部门加强对各子行业的统筹力度,形成合力,保障交通防汛抗台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高速公路:以条管为主,省高速公路公司统一调度,各地管理分公司落实责任。密切关注风情雨情,必要时按要求封闭通行;当出现高速公路通行阻断时,迅速组织力量抢通。全省高速公路沿线成立了11个应急抢险中心,组建了93支水毁抢修应急队伍和82支路面保畅应急队伍,配置了挖掘机和装载机126台、自卸车179台、小型货车97台,以及压路机、发电机、抽水机、修路王、照明车等约700台。
普通国省道: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交通应急抢险工作。每个设区市公路机构各组建一支应急钢桥架设队伍,市、县两级公路机构组建了相对固定的公路应急抢险队伍。全省公路机构应急抢险人员共2882名,配置了挖掘机和装载机528台、照明车125台、150T/H水泵163个、高空作业车56台、应急切割机100台等。
农村公路:以县为主体,依托县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所、乡镇农村公路站等组建应急队伍,灾害气候期间对农村公路灾情进行应急处置,一般灾情发动村民群众参与抢修。
港航、海事、运管、质监、执法、新闻机构:在防汛抗台期间,港航机构督促港口企业落实防台预案,适时停止港口作业,转移低洼地带物资,及时加固港口机械设施及货物。地方海事机构加强安全监管,禁止内河客渡船冒险航行。运管机构督促客运企业及时调整途经台风影响区域的客运线路,组织做好飞机航班、动车班次晚点旅客的疏运接驳,保障应急物资、抢险设备的运输。交通质监机构督促受影响区域在建交通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停工,检查落实工地防台各项措施。交通执法机构积极参与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交通新闻机构及时发布受到强风暴雨影响的主要路段和路况通阻信息、班次信息等,引导群众合理出行。
社会力量:在建交通工地项目部、大型交通建设和运输企业是交通应急抢险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立社会力量大型机械、特种设备和操作人员名录和联系方式,每年更新补充,在需要社会支援力量的时候迅速联系调集。
联动抢险机制 军地融合,快速打通救援通道
根据国家关于将武警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决策部署,2013年8月武警交通八支队一大队进驻我省,下辖桥梁中队、道路中队、机动中队等3个中队,是我省交通应急救援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交通运输厅积极支持武警交通驻闽部队队伍建设,每年安排练兵工程任务,提升部队战斗力;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建设物资装备库房及充实应急抢险设备;每年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拥军慰问活动等。
武警交通驻闽部队狠抓战斗力建设。抓技术人才,培养出多名技术娴熟的机械操作手、驾驶员以及冲锋舟、架桥、小型机具、龙吸水等技术人员。抓练兵,2016年修建了专业技术训练场并投入使用,提高了训练效能。抓联动,先后与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防指等建立了情报共享、联防联控机制,提升协同处置能力。抓共建,为宁化县大山深处的畲族村修建扶贫公路6公里,为灾区搭建三座钢架“军民连心桥”。
交通专业应急队伍和武警交通驻闽部队联动抢险、军地协同作战,成为尽快打通生命救援通道的“尖刀力量”。在2015年宁化“5·19”、连城“7·22”抗洪抢通,2016年泰宁“5·8”山体滑坡抢险救援、永泰和闽清“7·9”超强台风“尼伯特”抗洪抢通、厦门“9·15”超强台风“莫兰蒂”清障排险、泉州“9·28”超强台风“鲇鱼”抗洪抢通,2017年永泰“6·22”山体滑坡排险等交通抢险救灾中,武警交通驻闽部队与交通专业应急队伍密切合作,及时抢通灾区公路、保障救灾生命线畅通,充分发挥了排头兵、急先锋作用。
灾后重建机制 特事特办,尽快恢复公路服务能力
为了在重大灾害过后,迅速组织灾后重建,确保灾毁公路服务能力尽快恢复或高于灾前水平,我省建立了灾毁公路重建机制。
简化灾后重建手续。核实灾情,由地方交通部门成立核灾小组,第一时间核实水毁路线、桩号、类型、数量,查实水毁损失,并登记建库。加快修复设计,一般灾毁点现场直接确定修复方案并简易设计,桥梁、大型挡土墙、滑坡等重大灾毁工程采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具备资质设计单位开展设计。简化招标程序,一般水毁工程按养护工程由管养单位直接组织施工,水毁桥梁、大型滑坡治理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在全省交通建设信用考核AA级、A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中随机确定。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交通运输部历来大力支持,通过下达抢修保通资金和安排灾后重建项目,帮助我省加快我省灾毁公路提升服务水平。省级加大对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水毁路段修复资金的投入,各级政府也加大力度筹措地方资金,加快修复灾毁路段。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筹措高速公路运营路段水毁工程的修复资金。
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地方政府在可采区内选择料场、无偿提供,保障水毁公路抢修重建的地材供应。市、县政府优先保障公路水毁抢修重建工程的用地用林指标;各地可依法先行安排公路灾后重建用地,在灾害结束后6个月内依法依规完善审批手续;公路重建急需使用的林地,林业部门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有关规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降低工程造价。
推行农路灾毁保险。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农村公路灾毁保险。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摊,其中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支持,省级分担90%保费;对中等发展水平县、经济发达县,省级分别分担50%、30%保费。加快农路灾毁理赔,保险机构接到报险后,查勘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损失核对工作,原则上县城临近乡镇应在2小时内赶到,其他乡镇3小时内赶到;在确定定损且收齐索赔资料后,赔款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保险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赔付;5万元及以上的在7个工作日内赔付。
下一步,我省交通部门将持续完善交通防汛抗台体制机制,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特别是在科技信息化方面加大力度,借助无人机、模块化钢桥等先进设备,进一步提高响应速度和抢险效率,为群众安全出行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交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