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24日起,全省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集中开展一次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提示等“四个一”行动,全力清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防范涉校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开学前,各地要深入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及校车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校、逐企、逐车、逐人见面,一个不漏。要督促学校、校车企业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同时,各地要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车源头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以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的车辆接送学生。要再次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