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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公布学校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学杂费、课本费

发布时间:2017-08-28 阅读量:2010

  秋季新学年,孩子上学该交哪些费用?日前,泉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确定了2017年秋季市直高中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公布了中小学、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泉州公布学校收费标准

  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市在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交学杂费的基础上,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在民办学校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实行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今年秋季起,按小学每生每年30元、初中每生每年40元的标准免费提供作业本。我市高中、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表格。

  市教育局等部门重申,课本(含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为必选部分,每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版本,由学校统一征订。学校应根据课程计划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严禁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同时,严格执行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课本、作业本费属于代办费管理范围,必须严格遵循“按实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收入纳入学校财务统一进行分项核算,学校应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主动接受物价、财政、教育、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