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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复制推广福厦泉自创区和自贸区两批创新举措和经验

发布时间:2017-08-25 阅读量:2026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日前,省科技厅印发《关于推广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第一批可复制改革创新政策举措的通知》,将福厦泉自创区第一批18项改革创新政策举措在全省或福厦泉三片区进行复制推广。这标志着福厦泉自创区作为全国创新改革试验的重要“试验田”,在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总结复制推广成功经验与创新举措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不同的适用范围和推广区域条件等,这18项改革创新举措分为在全省复制推广和在福厦泉三片区复制推广两大类。其中,创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管理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异地建设模式等4项举措向福厦泉三片区复制推广,强力推动两岸创新主体联合开展重大技术攻关、重奖企业研发及应用新产品、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和服务模式等14项举措向全省复制推广。

  据悉,这18项举措此前在自创区的片区先行先试,取得良好成效。

  福州片区积极引进人才,出台了支持房地产项目配建人才公寓、支持各类园区自建人才公寓等创新举措,突破以往由政府包揽统建人才公寓模式;加强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建设,扶持物联网开放实验室建设,国家首家物联网开放实验室落户建设;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管理,在国内率先出台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启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福州)和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服务平台(福州)建设。

  厦门片区积极促进海峡两岸协同创新,推动两岸创新主体联合开展重大技术攻关,支持台湾创新主体单独或与大陆创新主体在厦门合作建设具有重大攻关能力的科研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成由民营资本投资的全国性线上技术交易平台暨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厦门)示范基地——“科易网”,促进台湾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泉州片区大力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建立小微企业还贷续贷无缝对接机制,突破“先还后贷”的传统续贷模式,推出续贷无需还本的续贷产品,减轻企业到期还款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发展“1 N”(龙头企业 一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综合授信、产业链商圈金融合作等金融服务模式,支持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融资。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构建国内首家集成“数控一代”科技孵化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功能的科技创新中心,推进泉州“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又讯 (记者 李珂) 为加强对福建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统筹指导,进一步推进我省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创新,日前,省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可复制可推广创新经验的通知》,在福州、厦门、平潭三个自贸片区复制推广16项创新经验,并力争在此基础上在全省逐步推开。

  首批公布的16项创新经验中,包括建立“三合一”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模式、开展“存证云”服务有效衔接公力保护与私力救济、以“互联网+知识产权”方式创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出台“全覆盖”扶持奖励政策服务企业走出去、建立快维中心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人才引进形成两岸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等诸多内容,涵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

  这些创新举措围绕建立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保护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链条、构建高效协作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等进行了有益探索,立足区域优势,具有福建特色,取得良好成效,部分创新举措为全国首创,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委以及其他自贸试验区的高度评价,具有重要的复制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