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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税局5月1日起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

发布时间:2017-05-08 阅读量:1980

  为深化便民办税和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市国税局自5月1日起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通过建立“属地+专业化退税”管理新模式,改出口退税由市、县级两级办结为县级一级办结,拓展企业成长空间。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7个县(市)和高新区国税局为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