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我省出台加快培育发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主体方案,发展壮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产业,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元共治格局,根除农业面源污染。
●《方案》提出:
——到2020年,培育形成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龙头企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产业产值达40亿元,年均增幅达20%以上。
●《方案》明确治理责任:
——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市、区)政府落实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属地管理责任及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尽职履责,确保治理市场公开透明,保障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明确村民、农业生产者的环境保护义务和市场主体应履行的污染治理约定责任。
●《方案》提出要培育和发展六种农业面源污染市场化治理模式: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特别要突出生猪养殖污染治理,超过总量控制指标一律禁批;全面完成关闭拆除任务,严防反弹回潮;加快推进生猪规模养殖场达标排放或零排放;推进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整个链条的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模式:实施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到2020年,全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达1100万亩次,粮食产能区实现统防统治全覆盖。
——农用化肥专业化统一服务模式:着力实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每年新增种植绿肥100万亩、商品有机肥100万亩、秸秆还田10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2000万亩次,确保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减量化。
——农作物秸秆等农副资源综合利用模式:鼓励探索补贴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兴建回收利用设施;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进秸秆等农副资源开发利用。
——废旧农膜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模式:采取激励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回收处置和加工利用网点,推动解决废旧农膜和废弃农药包装物污染问题。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和修复综合服务模式: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和修复试点,确保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治理修复任务。
●《方案》提出规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要重点强化三个方面:
——强化市场规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公平竞争方式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提出引入环境“领跑者”制度,培育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先进龙头企业;建立市场主体环境信用记录。
——强化以效付费机制的建立:建立基于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的“以效付费”机制,强调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支付运营服务费用及后续委托运营的依据,建立起挂钩机制,并强调资源化利用优先,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资源化收益获取合理回报。
——强化市场主体监管:加强对治理企业交易行为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对数据弄虚作假、超标排放、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市场禁入及联合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