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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行新制度 泉福厦漳均可受理

发布时间:2017-03-31 阅读量:2263

  昨日,福建省人社厅对外发布消息称,全省将把“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自2017年4月1日起,全省将启动实施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我省确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全省启动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受理、审批业务,具体办理服务指南将在近日公布。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事项将授权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外专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以及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省直、中直在闽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上述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

  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和有机衔接,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为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间,原有的“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与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并行使用,但对于新办业务,原则上应按照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规定和流程办理。2017年7月1日起,原有的“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一律停止办理,不再发放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专家证。有效期内的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专家证继续有效,可自愿换领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过渡期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外专窗口仍对外接受和办理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以及原有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2017年7月1日以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外专窗口不再受理任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业务,各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外专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或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申请办理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福建省部分受理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窗口信息如下: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政服务中心外专窗口地址(仅限过渡期受理): 福州市思儿亭11号二楼;电话:0591-87712625。

  福州市受理窗口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49、150窗口;电话:0591-83621726。

  厦门市受理窗口地址: 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2层;电话:0592-7703758。

  漳州市受理窗口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南路86号;电话:0596-2072308。

  泉州市受理窗口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电话:0595-22135541、2213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