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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相关奖励政策效果显现 6家零售商去年多卖近10亿闽货

发布时间:2017-03-22 阅读量:3043

  在福建省多卖闽货可获奖励政策的刺激下,去年福建零售商积极增加闽货销售。昨天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6家零售企业去年销售闽货近50亿元,同比多卖近10亿元,其中有的零售商一年多卖3亿多元的闽货。

  据悉,去年销售闽货较多的零售企业主要有: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米兰春天量贩有限公司、福建陆加叁商贸有限公司、福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这6家零售企业销售闽货总额达到了49.33亿元,同比增加9.6亿元。其中,永辉超市的销售额达32.78亿元左右,同比增加超过3亿元;福建省米兰春天量贩有限公司和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分别达5.7亿元和4.5亿元,同比分别增加2亿元和1.5亿元。

  记者了解到,为了鼓励和引导福建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大型超市、百货商店等增加采购、销售本省产品,扩大闽货品牌产品进入省外和国际市场的分销渠道,提升福建产品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份额,福建前两年出台相关奖励政策,按照符合条件企业当年直接向本省生产企业采购的同比新增的闽货销售额的5‰比例,对福建大型零售企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