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铁路货物运输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省物价局日前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清理规范涉及铁路货物运输有关收费工作。
我省开展铁路货物运输有关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范围包括: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附铁路运输向货主、铁路专用线(含专用铁路,下同)产权或经营单位、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费用;铁路运输企业向货主收取的铁路货物运输杂费、向专用线产权或经营单位收取的专用线代维修代维护等费用;专用线产权或经营单位向通过专用线发送、接取货物的货主收取的费用。
清理规范重点包括:清理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的附加收费,规范专用线产权或经营单位收费,规范铁路运输企业收费行为;禁止铁路运输企业在提供代办保险、保价等服务过程中强制服务并强行收费等行为;禁止在为专用线提供代维代修过程中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多收费行为;禁止强制用户购买使用铁路运输企业制定的货物运输辅助材料、专用线维修维护材料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