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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PPP模式建停车场 每个泊位补助5000元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7-02-04 阅读量:2268
  记者昨日获悉,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场项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要求,新建公共停车场项目要“强制”应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而2020年前,对除新开工工程按规定应当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和路内停车泊位外的公共停车位,采用PPP工程包方式实施的,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个泊位5000元补助。

  据了解,社会资本主要依靠收取停车费及相关的便民服务收益等获得合理回报。社会资本投入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可按年化不超过10%测算,结合行业特点和利率水平进行适当调整,通过竞争方式确定。

  经测算停车费及其他收入不足以覆盖工程包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的,政府可提供资源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将停车场自身及周边区域的户外广告资源、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ATM机等便民金融服务设施作为补偿性资源,将其经营管理交予项目公司。PPP工程包项目回报仍有缺口的,由政府给予补贴,并纳入同级或分级财政的中长期预算规划。

  据了解,2020年前,对除新开工工程按规定应当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和路内停车泊位外的公共停车位,采用PPP工程包方式实施的,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个泊位5000元补助。2017-2018年,按照推出的工程包规模,省级财政对县(市、区)PPP工程包,安排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前期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