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我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最大限度满足临床治疗用药需求,省医保办按照“按需而设、为用而采、去除灰色、价格真实”的原则,参照我省医学专业委员会分类,分别委托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省人民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等七家医院组织专家对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目录进行推荐。
省医保办表示,即日起至元月20日,欢迎省内外医疗机构、医学药学专家以实名的方式,对我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目录提出建议。医疗机构来函请加盖公章,医学药学专家来函请实名并标明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省医保办0591-87097110,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0591-87279375。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37号担保大厦省医保办(邮编350003),福建省福州市金鸡山路19号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邮编3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