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霞浦县政府研究制定出台了《霞浦县沙滩保护管理办法》,该《办法》是目前福建省首个县级沙滩保护管理办法。
霞浦县沙滩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在长达480公里的海岸线上,有大京、吕峡、高罗、外浒等10余个金色沙滩。近年来,随着游客的剧增,以及不时出现的非法采砂和违章搭建等破坏沙滩景观的行为,沙滩资源保护的压力持续加大。
去年,霞浦县政府会同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组成4个调研组分赴全县主要沙滩所在地的东冲半岛长春、下浒、北壁3个乡镇开展沿海沙滩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调研,认真梳理了全县沙滩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相应的解决办法。
《办法》确定了县人民政府设立沙滩保护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沙滩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沙滩保护规划、制度和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沙滩保护综合执法检查或者联合执法;规定了县人民政府和各沿海乡镇将沙滩保护和污染防治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明确了沿海沙滩的管理主体和管理机制,明确了沙滩的规划与利用、保护与修复、监测与监督等具体条款以及对破坏沙滩行为的法律责任,将有效促进沙滩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曾俊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