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商新媒体

闽商头条产业观察

共享电动自行车将退出龙岩 没有牌照骑行存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2018-04-13 阅读量:4098

  

  这几天,“共享电动自行车将陆续退出龙岩”的消息,在龙岩市民中传开了。投放了两个月,为何要“退出”?昨日,导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投放之初 省时省力受欢迎

  龙岩共享单车的市场,目前只有哈罗单车“一家独大”。继去年进驻龙岩后,今年2月份,哈罗单车又迈进了一步,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

  和共享单车一样,共享电动自行车也是采用“智能单车+APP”的模式。市民通过扫码解锁车辆,骑行结束后,上锁完成计费,“半小时2元”。与共享单车不同的是,共享电动自行车要定点还车。

  有市民称,共享电动自行车比共享单车更省时省力,所以一投放到市场,就成为不少人出行的首选,“而且不贵”。

  在“共享电动自行车将退出龙岩”的消息传开后,龙岩城区已几乎看不到成排成排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了。“这几天都回收得差不多了。”市民林先生说。

 

交通拥堵 暂不考虑发展

  12日,导报记者从龙岩市交警支队获悉,“共享电动自行车将退出龙岩”的消息属实,“但没有正式的文件”。

  导报记者也联系了哈罗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相关人员核实。“有来自各方的压力。”该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应导报记者的问题。

  而知情人士向导报记者介绍,今年3月份,龙岩市相关部门已约谈了提供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务的企业,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对平台车辆进行清理、暂时退出龙岩市场。

  知情人士称,目前龙岩中心城区道路通行压力已经非常大,小车数量连年增多,加上摩托车混行现象较为严重,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加入,加剧了交通拥堵。

  另外,随着共享单车的投放,已出现了共享单车停放混乱、侵占摩托车停车位等问题。为此,龙岩市多个部门共同提出的意见建议,决定暂不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龙岩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员介绍,新罗交警大队已加大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路面管控力度,先将停放无序、占用盲道、人行道等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并全部运送到指定停车场等待企业回收。

 

没有牌照 骑行存安全隐患

  龙岩交警部门相关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需要牌照,但投放龙岩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并未取得牌照。据了解,目前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数量在1000辆左右。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必须具备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并且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也和燃油助力车、摩托车一样需要挂牌。

  共享电动自行车不同于普通的自行车,其速度快,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会对驾驶人或他人造成较大的伤害和损失。今年2月5日,新罗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东肖恒宝广场红绿灯处,一名约20岁的男子骑着共享电动自行车摔倒在车道中间。经查,该男子疑似醉酒。

  导报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三项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不得醉酒驾驶。

  但导报记者调查发现,在龙岩使用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用户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一些未满规定年龄的中小学生,骑行存在安全隐患。

  导报记者 李贵荣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