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福州市决定公开出让城区4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均为住宅用地,涉及大量旧改项目。
宗地2018-09号:仓山区三江路东侧、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DE地块,面积29644平方米(约44.47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 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其中商业面积不低于12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3000平方米;幼儿园用地面积3833平方米,建筑面积2492 平方米以上、3066平方米以下;起始价5.43亿元。该宗地配建的社会公共保障房应根据对接安置房源户型确定,该部分房源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梯位摇 号确定。
宗地2018-10号:晋安区绕城高速南侧、汤斜佳园东侧的汤斜新苑地块,面积34019平方米(约51.03亩),用途为住 宅用地,起始价5.99亿元。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9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18-11号:仓山区南江滨东大道南侧、福泉高速公路北侧的樟岚村片区出让地块三,面积34628平方米(约51.94亩),用途为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停车场)用地;其中幼儿园用地面积4833平方米,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以上、3866平方米以下; 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1893平方米,设置不少于50个社会停车位;起始价4.98亿元。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 1353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宗地2018-12号:鼓楼区海潮路南侧的古乐路沿线周边旧屋区改造项 目地块六,面积4104平方米(约6.16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300平方米且不超过2600平方米,起始 价2.72亿元。该宗地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93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由福州市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4幅地块均以拍卖方式出让,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社会公共保障房”的方式。拍卖定于5月7日10时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