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下午,北京市发布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其中规定,在小学入学阶段,符合相关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在非户籍地租房3年以上可在租住地入学。在小升初方面,2019年将取消特长生招生。
市教委同时发布基础教育入学各项工作时间表:5月1日,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5月7日,开始采集入学信息。
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将“稳”“进”“严”,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1、京籍无房子女幼升小可在租住地入学
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部门联动审核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合法稳定就业、实际居住等入学资格条件。
依托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核验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租赁信息核验自5月7日与入学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启动。
“审核比较严格,根据各区细则入学。”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解释,在审核通过后,租住家庭子女入学顺序也将根据各区县的政策再做调整。冯洪荣表示:“可以确定的是,租房入学顺序肯定是在户籍入学之后。同时,要保证各区入学政策的平衡。”这一政策是否会导致“学区租房热”现象的产生?冯洪荣透露,根据市教委此前的统计数据,这类家庭并不普遍,且审核严格,“扎堆租房”的可能性很小。
今年将继续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2、划片入学新老有别
本市将继续稳妥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新老有别。
对房产、户口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将实施多校划片。由各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办法。
3、2019年取消小升初特长生招生
备受关注的特长生入学途径今年还将保留。根据政策,北京市各区招收特长生比例将会严格控制在本区初中招生计划的4%以内。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的要求,北京将在明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4、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严格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纳入属地区教委统一管理。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各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北京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要在5月26日至6月10日组织完成。
5、严管校外培训机构全程监控每一位学生入学流程
北京市教委对于一些“违规操作”行为再次提出明确禁令,包括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考试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继续要求各区使用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全程实时监控每一个学生入学流程。此外还明确提出,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
6、逐步降低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数量
关于寄宿生招生,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提到,在持续规范的基础上,今年入学文件进一步明确要求城六区逐步降低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数量和招生比例,公开公示寄宿招生的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等信息,到2020年寄宿招生将实行登记派位入学。
7、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落实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精神和北京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首次在入学文件中规定,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8、非户籍学生入学仍“五证”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坚持五证要求,即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五证审核实施细则,并建立五证联合审核机制。
入学重点日程安排
(一)5月1日,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
(二)5月7日至5月31日,完成入学信息集中采集工作。
(三)5月12日至5月23日,完成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
(四)5月26日至6月10日,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
(五)6月16日至6月17日,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六)7月初,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集中派位。
(七)7月上旬,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