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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新年监管聚焦三大重点 大批新规还在路上

发布时间:2018-01-30 阅读量:2235

  保险业新年监管 聚焦三大重点

  3年内完成重点领域风险处置

  回望2017年保险市场,监管频频亮剑:项俊波落马、监管文件如暴风雪般袭来……不仅消除行业发展隐患,处罚力度亦是史无前例。

  继去年开出超过900张罚单、罚款1.5亿元之后,新年保险业严监管再度升级。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刚为2018年定下基调的一天后,保监会一日连发5张监管函,严惩保险公司电销或网销违规行为。3天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分析人士认为,2018年行业严监管趋势将进一步延续,而长期严监管环境将有利于保险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南方日报记者 郭家轩

  去年全年罚款1.5亿元

  事实上,保险业严监管举措从去年已经开始。2017年是金融监管大年,保险业明确防风险为首要任务。

  去年4月9日以来,保监会针对保险业存在的突出风险和诸多乱象,有针对性地出台了“1+4”系列文件,修订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6件,数量之多,史上罕见。

  处罚力度更是史无前例。2017年保监会系统共处罚机构720家次、人员1046人次。有数据显示,2017年整个保监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977张。其中,罚款1.5亿元,同比增长56.1%;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24家;撤销任职资格18人;行业禁入4人。

  记者注意到,在保监会去年开出的罚单中,浙商财险拿下了2017年最大罚单,罚款金额高达202万元。步入新年,监管风暴还在持续升级。新年前半个月内,保监系统官网就已公布罚单94张,其中保监会公布罚单共5张,各地保监局公布罚单共89张。

  1月17日,保监会发布《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总体延续严监管的政策导向,提出要用3年时间做好3项重点工作,即“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并明确了各项子任务的优先级。1月22日,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举行,在确定了2018年基调——“作风建设年”的同时,为新一年监管工作“划下重点”。

  就在会议结束的第二天,保监会一口气连发5张监管函,直指紫金财险、华安财险、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招商信诺人寿、光大永明人寿5家公司的电销或网销违规行为。除了在销售端的违规行为,过去一段时间以来,资产端也暴露了不少风险,业界对于修改险资运用管理办法早已有所共识。

  记者上周从保监会获悉,经修订后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出炉,并将于4月1日施行。办法明确要求保险资金运用应当坚持独立运作,保险公司股东不得违法违规干预保险资金运用工作。

  “综合来看,有效控制风险、引导保险资金在与其负债风险匹配的范围内进行合理运用是新管理办法的基本理念,这也与目前监管降杠杆、控风险以及资管新规去通道、去嵌套等监管理念趋同。”国泰君安证券非银金融分析师刘欣琦分析说。

  一大批新规还在路上

  过去一年来,保险业虽经历了不少考验,但在强监管、防风险、治乱象、补短板、服务实体经济、“1+4”系列文件的引导下,行业市场乱象得到集中整治,如非理性举牌、境外收购等激进投资行为已基本消失,一些业务领域乱象问题也得到遏制。

  从目前行业来看,据保监会披露,截至2017年12月末,保险机构资金运用余额为14.92万亿元,同比上升11.42%;行业实现投资收益率5.77%。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监管政策在规范行业的同时,起到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作用。

  同时,保险脱虚向实成效也在逐步显现。数据显示,去年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4154万亿元,同比增长75%,投资型业务大幅收缩,普通寿险规模保费占人身险业务比重47.2%,较上年提升11.1个百分点。

  不过,防控金融风险的这只“手”仍不能放松。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开年以来,保监系统已开出高达2000万元罚款金额的罚单,主要涉及欺骗投保人、虚挂中介业务费、业务数据不真实等乱象整治。

  业内人士指出,由此不难看出,2018年保险业从严监管态势仍将持续,对主要责任人与机构“双罚”仍会成为常态。在保监会主导开展的“治乱打非”专项行动下,2018年监管机构的“牙齿”势必更“锋利”,各地保险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将不断被曝光。

  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张忠宁表示,做好今年保险监管工作,需要把防控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力争用三年时间,有效防范化解处置保险业各项风险,提升全行业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公司、重点环节,打赢防控重大风险这场硬仗”。

  保监会相关人士透露,未来一大批保险新规还在路上,将修订《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起草《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办法》,提升公司治理刚性约束,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市场退出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