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经信委了解到,2017年,福建省围绕能耗强度降低1%、能耗增量控制在895万吨标准煤内的年度目标任务,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节能降耗。据初步核算,全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2889.97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4.3%,能耗增量532.8万吨标准煤,全省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5%,完成年度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据统计,2016—2017年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9.7%,完成国家下达福建省“十三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6%目标的58.5%,超序时进度18.5个百分点;全省能耗增量累计为710万吨标准煤,达“十三五”能耗增量2320万吨控制目标的30.6%,实现控制在40%的序时进度以内。(记者 林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