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这是继2013年9月份挂牌、2015年4月份扩区之后,上海自贸试验区迎来了又一重要战略节点,将再次成为引领其他自贸区改革的风向标。
东吴证券一位分析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目前,第二批自贸试验区试点任务实施率超过90%,辽宁、浙江、河南、湖北、四川、陕西等第三批自贸区有望在近期统一挂牌。挂牌之后,我国将形成11个自贸试验区梯度发展的新格局。与前两批自贸试验区不同,本批试点区域沿海向内陆扩展,内陆地区在经济发展程度、驾驭开放能力和社会管理方面与沿海发达地区存在差距,产业发展特色也不同。
该分析师表示,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关键是采用错位探索,利用区域经济特色发展地区优势产业,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的IT产业、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电子商务,陕西自贸区西安片区的高端装备制造、新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可重点关注。此外,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将与前两批协同发展,同时配合“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会形成一个点、线、面的联动开放格局,对于地区产业的国际化资源配置也将产生带动作用。
记者从商务部获悉,从国际上来看,目前我国已签协议的自贸区有中国-澳大利亚、中国-瑞士、中国-哥斯达黎加、中国-新加坡、中国-智利、中国-东盟、中国-韩国、中国-冰岛、中国-秘鲁、中国-新西兰、中国-巴基斯坦等。
正在谈判的自贸区有中国-海合会、中日韩、中国-斯里兰卡、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中国-马尔代夫、中国-格鲁吉亚、中国-以色列、中国-挪威。
正在研究的自贸区有中国-印度、中国-哥伦比亚、中国-摩尔多瓦、中国-斐济、中国-尼泊尔、中国-毛里求斯。
值得关注的是,3月15日至18日,沙特国王萨勒曼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两国领导人举行重要会晤,就能源、产能合作、航天、科技、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谈判等经贸领域合作议题达成广泛共识,并见证签署了一系列务实合作文件。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表示,未来,双方将以落实好两国领导人在经贸领域达成的共识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经贸领域合作,加强“一带一路”倡议和沙特“2030愿景”对接,发挥双边经贸联委会、贸易投资分委会等机制作用,推动能源、石化、交通、通信、电力、住房、工业园区等领域的贸易投资合作,共同推进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