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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破1.3万亿 福州贡献超三成

发布时间:2018-01-24 阅读量:2294

  23日记者从福建省统计部门和福州商务部门获悉,2017年福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1.3万亿元,其中福州占比超过三成。福州的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销售额增长较快,同比增长超过两成,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销售额也增长近两成。

  据悉,2017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013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增幅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增幅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福州2017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93.9亿元,同比增长11.4%。

  2017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商品零售额11683.58亿元,增长11.8%;餐饮收入额1329.42亿元,增长8.9%。

  2017年全省四类商品零售额增速加快,一是与品质消费、时尚消费等升级类相关的商品,2017年全省限额以上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近四成,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超过五成;二是居住类商品,2017年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比上年增长25.8%,家用电器和音响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3.9%;三是汽车类商品,2017年零售额达1647.48亿元,同比增长12.2%;四是受成品油均价上涨等因素影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止跌回升,2017年实现零售额662.88亿元,由上年下降6.7%转为增长6.2%。

  福州2017年八大类消费品销售中,增长较快的主要是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幅达23.1%;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9.2%;日用品类增长8.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1.8%;中西药品类增长4.9%;石油及制品类增长9.2%;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9.8%;汽车类增长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