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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企业税费负担最终靠深化改革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7-01-24 阅读量:2096

  要想让市场主体对减税降费有切身感受,必须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构建起有利于降低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具体来说,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推进税制改革;切实厘清性质归宿,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降低社保收费,建立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税费法定原则

  前段时间,企业税负问题再度成为舆论热点。看待企业税负之争,应理性客观,既不能“妖魔化”税收,也不能漠视争议背后的企业成本忧虑,而是要通过切实努力为实体经济降成本,使市场主体对减税降费有更明显的感受。

  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把降成本、减负担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力度,对减轻企业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1月4日和1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以及1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听取专家学者和企业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时,都关注了企业税费问题,提出今年要在降低收费等非税负担方面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释放出中央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信号。

  笔者认为,在经济新常态下,税费制度安排不科学、不合理,是企业感觉负担过重的深层次原因。具体来说,我国现行的以流转税为主、以企业为纳税主体的税制结构,是导致企业负担过重的根本原因;制度设计不科学、不合理、种类繁多,又加重了企业负担。政府以收费形式弥补公共支出缺口,比如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就是设计不科学不合理的表现。此外,社保制度设计不公平,缺乏可持续性。企业普遍反映“五险一金”缴费过重,加重了企业负担,抑制了职工个人消费。

  从这个角度来看,要想让市场主体对减税降费有切身感受,必须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构建起有利于降低企业负担的长效机制。

  首先,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推进税制改革。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部署,逐渐降低间接税比重,增加直接税比重。借营改增之机,减少增值税率档次并适当降低税率。加快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房地产税相关税制改革。研究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一体化政策,消除重复征税。

  其次,要切实厘清性质归宿,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特别是要稳步推进环境保护治理改革,制订合理的收费标准和缴纳期限。逐步取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水利建设基金。降低工会会费,改革完善地方教育费附加。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取消或降低部分涉企收费。

  再次,切实降低社保收费,建立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要降低各种社保收费标准,优化收费结构,完善企业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国家和社会也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

  最后,落实税费法定原则是实现企业减负的关键措施。将政府对企业和个人的各种收费和基金设立纳入法定范畴,逐步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种政府性基金设立、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社保收费等纳入法定范畴。这不仅是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更是从根本上减轻企业负担的关键措施。

  当然,还要加大对企业税费负担的检查监督力度,加大新闻曝光力度,加大对加重企业税费负担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唯有如此,市场主体才能感受到切切实实的“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