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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伯否认嫖娼称没给钱 面对赤裸女人很难守住底线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5-04-02 阅读量:3014
  一个男人,面对一个赤裸裸的女人,守这个底线就很难了。但是我没有和她发生性关系。大概亲吻了五分钟左右房门就砰的一声开了,进来了五六个警察。我们马上穿衣服,警察说别穿,就开始拍照片。然后上手铐,把我们两个带走了。

  今日凌晨3时许,记者拨通“广州区伯”区少坤的电话,区少坤表示,广州警方已经将他和冼耀均从长沙市拘留所接走,正在回广州的路上。区少坤表示,警方的车是2日凌晨大约1点半时离开长沙市拘留所的。

  在电话里,他一直痛哭着,说的最多的是“委屈,冤枉”。区少坤拒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是嫖娼,理由是“没有交易、性行为”。他说,一度自信不会犯下这样幼稚的错误,但对自己的欲望太过于自信,没有及时制止错误。五天的拘留,他想明白一个道理:不是只有百分百完美的人才能去监督政府,任何一个公民,就算犯了错,也有监督政府的权利。区少坤说他会继续监督公车私用,同时,也希望获得家人以及公众的理解。

  “这明显是一个圈套”

  新京报:离开拘留所的这一刻你最想说什么?

  区少坤:我想告诉大家,区伯不是一个好色的人,真的好委屈。曾经不止一次有朋友提出给我安排女孩子,我都严辞拒绝,就是这一次真的毁了,但是,请你们相信,这不是真的区伯。

  新京报:警方已经认定你是嫖娼。

  区少坤:我没有嫖娼,在派出所、拘留所我始终都没有承认过,现在不承认,以后也不会,我对公安的这一处罚会提起行政诉讼。

  新京报:为什么不承认是嫖娼?

  区少坤:从法律角度,卖淫嫖娼,要有金钱买卖关系,我没有讲价钱,也没有给钱。我的事从道德上,是说不过去的。但我没有进行任何金钱交易。而且我认为这是有人在故意陷害我。我从来没有主观意愿,没有给钱。怎么会有人给我找姑娘?这明显是一个圈套。

  新京报:为什么这么说?疑点是什么?

  区少坤:被抓后,我一直和警方抗议,为什么不抓陈老板和小王?吃饭、唱歌、这些女孩都是陈老板安排的。他们说陈老板和小王跑了,我就问他们跑了就不抓了吗?他们说正在抓。天心区公安分局肖姓副局长还问我有没有线索。到现在也想不明白,怎么就让他们两个跑了?真的抓不着吗?

  陌生陈姓老板热情安排饭局、唱歌

  新京报:能具体讲讲在被抓的湘府大酒店发生了什么吗,首先为什么来到湖南?几个人来的?

  区少坤:去年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叫小王,他微博网名是“春桑”,还一直不知道他全名。后来又经他认识了一个姓彭的,这次在派出所才知道他全名。小彭做装修的,去年我帮他追回了几万元欠款,他一直感激我。小彭是湖南人,年后回到广州,就一直和小王建议去湖南玩一玩。小彭有一辆小轿车,24号就载着我和冼耀均、小王一起到湖南去玩。本来是商定28号回广州的。25号、26号我们游玩了很多地方,26号下午,小王说长沙有一个老板是他兄弟,以前在珠海做工程时认识的,这个老板要请大家吃饭。大概26号下午四点多,在长沙高速公路出口那里,这个老板派他秘书把我们接到了湘府国际大酒店。在酒店二楼我们见到了陈老板,听说他是一广告公司的,一见面就很热情,直接叫我坤哥,也表现得很慷慨。出去没一会儿就回来说,给你们四个人开好房间了。我当时就很奇怪,这个地方看上去挺贵的,而且没要身份证就给我们开好房间了。

  新京报:后来发生了什么?

  区少坤:他直接递给我们四个每人一张房卡,我提出来,四个男人两间房就够了,这也挺贵的。陈老板立即说,不是很贵,你们不用管了。他还说“一个人一个房间方便点”。当时也没多想。我们的房间都在七楼。约好六点在三楼吃饭,我还打电话叫来了一个湖南的记者朋友。陈老板开了一瓶酒,很好的酒,50度的五粮液。我喝不惯,后来小王从车里拿了一瓶红色的酒,大家挺开心的,一边吃饭,一边干杯,喝了不少。吃完饭陈老板提出去卡拉OK。邀请杨记者一起去,杨记者说有事还要回单位。陈老板买单后,我们去了四楼的卡拉OK,很多靓女问我们,有定吗?陈老板说v8房。我一看,哇,好大的房间,足够二十个人。但我们就六个人。我也是很喜欢唱歌的,我叫服务员帮忙点了一首信天游,就开唱了:“我抬头看晴天”,正唱着,进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孩,走到陈老板身旁弯下腰嘟噜了几句,出去不久就带回来几个女孩。这些女孩穿的很暴露,挡住了我,看不到电视屏幕,我还说,“你们走开走开,还没唱完”。,陈老板就说,“坤哥,挑一个女孩子,每人一个,陪唱歌。”我觉得,二重唱、男女对唱也挺好。我就随便选了一个,冼耀均还一直推辞,最后选的。那个小女孩坐在沙发边,一下子搂住我的腰,我让她放开。后来我们一起点了首“在雨中”,我也和小女孩跳了一支交际舞,后来我自己喝酒,然后又唱了《涛声依旧》 《路在脚下》两首歌,到第二首,就上不来气了,胸有点闷,沙发靠近点歌台,我又喝了点酒。

  新京报:你那天喝了多少酒?

  区少坤:喝了很多了,我平时酒量不大,白酒二两,再喝多了就头疼,但喝多了也不至于不省人事。我从来不会酒后乱发癫的。我当时唱不动了,就听歌,这时候陈老板多次对陪我唱歌的姑娘说,“小林(音),陪坤哥到房间休息一下。”我一听就拒绝了,觉得不对劲,我没去房间,继续在KTV坐着、听歌。后来小王和陈老板又多次叫我上去休息,说让我休息一个小时再回来。我觉得也行,休息回来唱个通宵。小王陪我回的房间,我关上门抽烟,开始刷微博。大概十分钟左右,我听到房门敲门的声音,敲了两次,我就过去开门,边开边问是谁啊?打开门一看是小林,我问她干嘛,她没回答,还嘟囔了一句,“以为陈老板给错房间号了”,小林说陈老板让陪我聊聊天。我觉得也没啥,就让她进了,她随手把门带上了。我斜躺在床头,鞋都没脱下来,准备刷微博,小林就挨着我坐在床边。开始用手摸我的大腿,我告诉她不要乱摸,不道德,我害怕公安抓人。

  新京报:为什么没有直接让她离开房间?

  区少坤:不好意思,因为陈老板让她过来的,没有想到她会想和我发生不正当的事情,我认为我没有心就可以了。后来姑娘和我说借用下洗手间洗澡冲凉,她说唱歌出了不少汗。我说你去洗吧,她关门洗澡,我继续上网。大概五分钟,我听到洗手间门打开了,她走过来,身上包着浴巾。我心想糟了,可她就上床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抱着我,亲吻我,我也扭住她的腰,开始亲她,然后她就躺在床上,这个时候,男人那个防线就彻底崩溃了。一个男人,面对一个赤裸裸的女人,守这个底线就很难了。但是我没有和她发生性关系。大概亲吻了五分钟左右房门就砰的一声开了,进来了五六个警察。我们马上穿衣服,警察说别穿,就开始拍照片。然后上手铐,把我们两个带走了。

  “在拘留所,警方七次让我接受媒体采访”

  新京报:警方冲进来的那瞬间,当时害怕吗?

  区少坤:恐惧,这下完蛋了。

  新京报:在派出所警方是怎么审讯的?

  区少坤:抓进去时,我一直抗议,没有金钱交易,不承认是嫖娼。审讯的警察说,你承认,罚款500块就把你放了。但我始终都说没有发生性关系,也没有发生交易,我也不认识这个女孩子,谁安排的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安排来唱歌。始终都不认。最后他们决定拘留我五天。

  新京报:在拘留所这些天是怎么过的?

  区少坤:最煎熬的是从30号早上,到31号凌晨三点,天心公安分局政治处李处长和拘留所罗所长找了我七次,让我在媒体面前承认嫖娼,让我对媒体认错,区伯错了,请市民原谅我以后改正。我不答应,他们安排媒体,他们教我怎么说,这不是明摆着用嫖娼打压我吗?最后一次,我实在被逼得头晕,站不住了,走了几步摔到地上了,眼冒金星,左腿摔伤了。

  新京报:你后来接受警方安排的媒体采访了吗?

  区少坤:我摔伤左腿后,他们还是把我从三楼的房间架到了一楼的大厅,看到了两家媒体记者。我问他们是媒体吗?他们说是,是法制频道。一听说是法制频道我就跪下来喊冤枉。对着镜头一直讲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我不承认卖淫嫖娼,没有意愿去找这个女孩子,也不知道是谁付钱。接下来,我就说,我也没有保持住底线,是我错了。这时,他们就说,“够了”,然后就收了机器。

  错就错在没有防微杜渐

  新京报:拘留所的人曾出示过一张纸条,是你拒绝会见律师?

  区少坤:拘留所的罗所长和我说,律师来见你了,但是我们上级不批准,你不能见,还得让我写个拒绝接见的纸条。罗所长说,如果不写,领导会骂他,就是他的责任。我害怕他们对我再作出不利的事,就写了,先写了一个纸条,有一句话 “请律师理解区伯,用心地去理解一下区伯”,他们让我涂掉,让我又重新写了一份。还要我再写一份说明,“刚才写给隋律师的‘我不见律师’,是自愿的。”

  新京报:你对卖淫嫖娼行为的一贯态度是怎样的?

  区少坤:我觉得这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违反了治安的法律问题。男女关系不应该用金钱来买卖。我们也说要依法治国,在法律还没有撤销对卖淫嫖娼的处罚之前,我们还要遵守这个法律。

  新京报:那你怎么解释你和被指控卖淫的女士之间发生的事?

  区少坤:我和她之间没有进行金钱交易,从来没有谈过价格,我也不知道是否有人付钱。我是一步一步被推下去的,一个男人是有七情六欲的,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赤裸的身体抱着你,你一点冲动都没,一点也不动心,那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新京报:如果再重来一次,你觉得会防止再犯类似的错误吗?

  区少坤:会吸取教训,比如说,她赖在房间里不走,那我就走,这次错就错在我没有防微杜渐,也对自己有些自信了,没有这个心就不会出现这种事。这种东西很奥妙,到了一定的程度,有时真的没法去抵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