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春 资料图
▲郭永祥 资料图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昨日,湖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郭永祥、王永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庆石油管理局原局长王永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永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
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永祥利用其担任中共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秘书长、省委常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四川省文联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