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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大明:住宅使用权有期限 所有权无期限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5-03-10 阅读量:3164
  据人民网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此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众对不动产登记问题存在一些误解,不动产登记完全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的。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两权分离。不动产登记是一个新事物,在实施过程中欢迎大家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