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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力争2020年在全省率先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7-12-28 阅读量:2443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统筹,持续提升人居环境,补齐农村民生短板,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

  目标:新建设+再提升美丽乡村全覆盖

  方案提出,整合美丽乡村和幸福家园工程项目,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按照“村庄规划好、环境治理好、设施建设好、便民服务好、长效机制好”等“五好”标准,全面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新建设方面,方案提出,2020年,在全省率先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目前,全市2191个行政村中,已有1018个实施美丽乡村和幸福家园工程,美丽乡村建设覆盖率46.46%,全省排名第一。剩余的行政村中,除列入城区规划建设范围或短期有拆迁计划的399个行政村外,774个行政村均将在3年内实施美丽乡村建设。

  再提升方面,方案提出,将打造3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在往年已实施美丽乡村和幸福家园工程的1018个行政村中,每年选出约100个提升优化为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典型。其中,晋安区12个,马尾区12个,长乐区36个,福清市60个,闽侯县42个,连江县30个,闽清县36个,罗源县30个,永泰县42个。

  怎么建:必选项+自选项因村施策

  方案提出美丽乡村建设三大原则:一村一策,因村施策;全面建设,示范引领;串点成线,连线成片。

  方案为建设美丽乡村设定村庄规划、环境治理、设施建设、便民服务和长效机制等5大类共18项标准,其中,必选项10项,包括编制村庄规划、处理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实施厕所革命、规范农房建设、保护传统风貌、防治两违建筑、保障饮水安全、提升幸福指数、制定长效机制。

  自选项8项,包括建设美丽庭院、整治房前屋后、规整村庄杆线、改造休闲场所、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参合参保、引导产业发展、打造特色亮点。

  六项措施强化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福州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制定、协调推进、统筹资金、督促落实、考核验收,各县(市)区参照成立县级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

  以奖代补。3年共安排8.31亿,对美丽乡村县、乡、村建设主体进行“分级奖补”。

  强化项目推进。市效能办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和绩效考核内容,每季度开展1次考评。

  建立奖惩机制。第二年初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一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行全覆盖考核验收。

  加强技术指导。对县、镇、村三级基层村建干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业务培训,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授课,组织赴先进地区考察。

  融汇多方资源。把乡村旅游、农村交通、农民创业等涉农项目,集中投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集聚资源、合力共建,同时广泛吸纳民间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