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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实施“榕腾计划”支持企业上市 最高奖励10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6-29 阅读量:364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福州6月24日电(记者邓倩倩)福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榕腾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推动福州市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130家,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影响力,优化区域布局,力争实现上市公司县域全覆盖。

  意见指出,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级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每年从部门预算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企业改制上市挂牌,扶持对象原则上为除房地产、金融行业以外并列入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的企业。

  意见发布了多项鼓励措施,在企业股份制改制、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引进上市公司、引导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投资等方面,根据不同类别和标准给予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其中,在上市融资方面,企业在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当年起3年内,按当年度比基数年度对地方税收贡献额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上限1000万元。在上市公司引进方面,引进至福州市并承诺10年内不迁离的上市公司,福州市将分档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鼓励措施还将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人才政策。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5年内分期缴税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按规定延长纳税期限,符合条件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可按规定实行递延纳税政策。上市、挂牌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引进人才,在户籍迁移、人事关系挂靠、子女就学、住房安置等方面将给予大力支持。

  意见强调,应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务服务、集聚专业资源、严格考核机制、强化宣传培训。由福州市扶持企业上市工作推进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后备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涉及用地审批、权属变更、税费缴纳、环境评价、企业注册登记等困难和问题,由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一企一议”予以协调并报市政府研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