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4年7月1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具体详见201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号)。截至目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福建省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福建省福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福建省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75%股权,截至目前,上述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二、后续事项
1、公司向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969,863,611股股份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
2、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而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上述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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