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近日收到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颁布的判决书。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2013年3月18日至3月21日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武夷开发有限公司、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和香港武夷企业有限公司及控股公司福岛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60%)涉及的五个诉讼案件合并审理,并于2014年4月25日作出上诉判决,驳回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其中,大岛建设(香港)有限公司诉香港武夷开发有限公司和香港武夷建筑有限公司要求归还100,676,120港元(折人民币80,641,572.12元,当前汇率0.801元/港元)往来款(香港高等法院原诉庭编号HCA1957/2005、上诉庭编号CACV189/2011)案,对方不服二审判决,上诉至香港高等法院终审庭,2014年7月7日香港高等法院终审庭同意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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