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28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5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0,266,66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现金0.4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7月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4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4年7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482
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6*****747
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王栋、林建平
咨询电话、传真:0591-83979997
特此公告。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