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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家用: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4-06-17 阅读量:2365

    2014年6月16日,冠福家用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林文昌先生的通知,林福椿、林文昌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和再质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林福椿、林文昌先生原质押给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部分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和35,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3%)因均已还清国盛证券的借款,已于2014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4年6月13日,林福椿、林文昌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和35,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3%)再次质押给国盛证券。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4年6月1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