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成为舆论焦点。有媒体质疑莎普爱思没有明显药效,却过度宣传治疗白内障的功能,并由此实现巨额盈利。
那么,医药广告如何保障其科学性真实性?虚假医药信息对消费者带来哪些危害?《法制日报》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我这个人特别相信广告,我一直认为,广告经过监管部门和宣传平台层层把关应该不会有假。但我母亲最近几年一直在用一种眼药水,效果却不像广告里说的那样,这让我对广告的信任程度大打折扣。”在北京工作的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义门镇的李先生对记者说。
受广告影响选购药品
2011年,当时已近8旬的老母亲对李先生说,自己的眼睛有些模糊,看不清人,有时候还会重影。李先生随即带母亲去县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白内障,医生建议做手术。
“我也看过母亲的眼睛,眼球上覆着一层薄薄的白衣。”李先生告诉记者,母亲不愿意手术治疗,担心把眼睛弄瞎了。他自己也担心老人岁数大了,怕经不起折腾。
据李先生介绍,当年决定不做手术后,医生开了治疗白内障的眼药水。那种眼药水在使用时需要将一个药片融进去,虽然使用很麻烦,但也坚持用了三年。
直到2014年,李先生在电视上看到一则眼药水的广告。
“买这个眼药水,的确是因为看了广告。”李先生说,“当时在广告上看到一帮老年人,有说有笑地,边走边讨论一种滴眼液,说这种滴眼液对治疗白内障很有疗效。广告语也特别响亮顺口,我一下子就想到了我母亲。”
看完广告的李先生决定去药店买一瓶,当时的价格是一瓶四十多元。
李先生回忆说,他当时觉得这眼药水有点贵,而且不进医保,但觉得要是真能治疗白内障,倒也值了。那时候心里还有另一种想法,贵的药肯定好,有效果。原来医生给开的药才几元钱一瓶,能管用吗?买回家后,他当即就给母亲滴上。一开始,母亲说眼药水滴到眼睛里有点刺痛,他觉得应该是药物在起作用。心里还暗念眼药水不错,疗效看得见。那时,他也的确对这药抱有很大期望,希望真能像广告上说的那样。
用过一段时间后,李先生的母亲告诉他,刚开始滴的时候有点刺痛,之后再滴就没什么感觉了,好像也有点效果。于是,李先生继续为母亲购买这种眼药水,而且一直用到现在。
李先生对记者说,“一直使用到今天,我母亲的视力没有什么改善”。
虚假内容花样繁多
为了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医药商家没少在广告上下功夫,可谓花样百出。
早在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食药监总局就联合发布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其中第十条规定:“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第十一条规定:“非处方药广告不得利用公众对于医药学知识的缺乏,使用公众难以理解和容易引起混淆的医学、药学术语,造成公众对药品功效与安全性的误解。”
尽管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已确立,但依旧可以看到医药广告中存在各种类型的虚假内容。还有的商家为了躲避医药广告审查,开始打“擦边球”。记者发现,很多医药广告朗朗上口,听起来颇有道理,但是仔细推敲,就会发现其中的不合理。
记者调查发现,有的医药广告,反复强调自己的商品绝对有疗效。目前,有很多疾病单纯靠药物是没办法治疗或根除的。比如类风湿关节炎,药物只能起到减轻疼痛,改善关节功能、延缓疾病进展的效果。因此,打着“治愈、根治”旗号的药品广告都含有虚假成分。
医药商家惯用的手段还有笼统、模糊化处理。比如,有的药物广告,笼统地将咳嗽、咳痰这样的症状与肺部问题联系起来。
还有的药品广告宣称能治百病,例如近几年大火的药酒。某药酒的主治功能里包括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迷惑患者影响治疗
对于形形色色的虚假医药广告,普通民众是如何看待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某中学教师徐璐说,“虚假医药广告的性质比较恶劣。与其他商品不一样,药物可是用来治病的。我买一件护肤品,可能最多没有达到广告中说的美白、紧致等效果,但药品就不同了。如果我受虚假广告诱导,用广告中的产品来治病,肯定会耽误正常的治疗和恢复,甚至还可能导致病情恶化等严重后果”。
北京一家公司的员工沈海燕说,“对我们这些没有医疗知识的人来说,比较难分辨虚假医药广告。听着广告里的介绍,好像真是那么回事儿,也就容易相信。所以说,欺骗消费者很容易,真正为消费者着想不容易,我们作为普通大众,只能寄希望于商家的良心了”。
一位从事医疗工作将近三十年的麻醉医生对记者说,虚假医药广告经常在医疗技术高超、费用低等方面下功夫,有的广告还介绍一大堆普通群众看不懂的技术,制造神秘感,对患者来说迷惑性很大。虚假医药广告一方面骗取患者钱财,另一方面也耽误患者治疗,给患者身体和心灵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