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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缴存公积金”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

发布时间:2017-10-16 阅读量:1881

  据《新快报》报道,没有单位,也能像单位人员一样缴存公积金,并享受低利率住房贷款的政策。日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按照办法,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等均可自愿缴存。

  我国目前正处于一个流动性加速、人们职业自主选择权更大,同时职业及行业变化性也在不断增加的时代,对于广州年轻一代而言,许多年轻人会在毕业后,先遵从传统就业观,选择一家企业按部就班地上班做白领,然而这样模式化的生活或许并不符合一些年轻人的诉求,可能有些人会选择裸辞,休息一段时间再工作,或者干脆找几个小伙伴自主创业。

  这也就让灵活就业和创业的年轻人面临住房公积金缴纳难题。在广州等一线城市,年轻人未来要买房,住房公积金缴存及未来的贷款,将是减轻其按揭还贷成本的重要路径。“个人可自愿缴存公积金”新举措的出台,打破了过去只能经由单位缴存公积金等政策的限制,惠及到更多人,体现了公积金制度公平保障的本意。

  办法的另一大亮点,则是打破了户籍之分。规定“本市户籍连续缴存满1年或非本市户籍连续缴存满2年,符合本市购房条件的,可在购买本市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意味着广州500多万外来常住人口中的自由职业群体、灵活就业群体及个体商户等,都能享受到这一政策待遇。

  广州外来人口数量持续增加,五湖四海的年轻人怀揣梦想而来,希望再次扎根立业,随着年龄的增加,稳定居住的需求必然要通过购房来满足。“个人可缴存公积金”举措覆盖到外来人口群体,堪称广州迎接拥抱外来人口的善政,也因此形成了更强的城市竞争力。

  “个人可缴存公积金”打破户籍之别,这一公共服务思维可以推而广之。尤其是与住房公积金类似的社保缴纳上,也可涵盖非户籍人口。我国目前有数以亿计的流动人口,关乎他们权益的公共政策每一次微调,都可能涉及这个庞大群体的权益增加或减少。

  近年来,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式更为多样化,可以运用于房租、装修等其他领域,都体现了相关试点城市在增强住房公积金缴纳者权益上的改革诚意。此次广州推出“个人可缴存公积金”,无疑将公积金制度的保障范围再度拓展,有利于发挥公积金制度互助互惠的本意,最大程度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