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亳州)饮片公司”)又一次出现在了黑榜名单上。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公示显示,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陕西商洛盘龙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其中包括同仁堂(亳州)饮片公司生产的杜仲在含量测定项目中显示不合格。
这已不是同仁堂(亳州)饮片公司第一次上黑榜。2008年,同仁堂(亳州)饮片公司生产的批号为805270210的瓜蒌因性状检查不合格被山东省食药监局通报;2011年8月15日,同仁堂(亳州)饮片公司生产的537批次“血燕”(燕窝产品的一种)抽检结果不合格被浙江省工商局通报;2015年下半年,同仁堂(亳州)饮片公司生产的6项产品又因不合格被山东省食药监局通报;2016年10月,同仁堂(亳州)饮片公司生产批号为601182539的熟地黄含量测定不合格被湖北省食药监局通报。
公开资料显示,同仁堂(亳州)饮片公司隶属于北京同仁堂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是北京同仁堂在全国惟一一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主营中药饮片和中药养生保健品。
对于这家屡次登上中药饮片产品质量黑榜的兄弟公司,同仁堂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前出现产品问题时曾发布公告极力撇清自身与同仁堂(亳州)饮片公司的关系。在公告中称“同仁堂(亳州)饮片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北京同仁堂药材参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本公司未生产该类饮片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