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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伙涉嫌在多地伪造共享单车二维码 骗得赃款数千元

发布时间:2017-03-23 阅读量: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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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为诈骗二维码转账信息,右为真实二维码支付押金

  扫了共享单车二维码,支付了押金,车却未解锁?这样的情况您遇到过吗?从今年2月开始,福州鼓东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扫描共享单车二维码支付完押金后,未能解锁成功。原来,这是两名犯罪嫌疑人伪造了共享单车二维码进行诈骗。

  接到群众报警后,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高度重视,抽调鼓东派出所等单位民警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迅速锁定涉案微信账号。

  “2017年2月中旬以来,犯罪嫌疑人包某伙同林某,伪造了包括摩拜、哈罗等多家品牌共享单车的二维码数百枚,设置的转账金额有299元、199元、99元三种,并随机粘贴在相应的共享单车上。”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的张警官告诉记者,截至涉案的微信账户被封号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共骗得赃款1800余元。随后,两人又使用其他微信号合谋前往宁波作案,骗得赃款1400余元。

  3月17日,福州鼓楼警方分别在福州、厦门两地抓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包某(男,22岁)、林某(男、23岁,两人均为三明尤溪人)。

  张警官表示,包某和林某伪造共享单车二维码骗取共享单车押金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目前,两名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提醒市民,为避免上当受骗,市民朋友要通过安全渠道下载共享单车应用APP,并尽量使用专用APP扫描车身二维码;在扫描共享单车二维码前,应仔细观察是否出现被撬或覆盖的痕迹,若二维码属于后期粘贴上去的,就要提高警惕,切勿扫描;扫描二维码后正常应出现“正在开锁”界面,如果出现转账或其他不明链接,千万不要进行转账或点击操作,以防手机木马中毒,造成财物损失。

  同时,民警也提醒,恶意破坏共享单车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处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