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从盗猎团伙手中解救下来的穿山甲。新华社
工具很容易买到,为盗猎者开了方便之门。晨报记者/朱影影
这是在饭店被查获的幸存穿山甲 它们本该在大自然里自由地奔走,却化作一盘盘饕餮的“野味”。
曾经在我国南方省份常见的穿山甲,是如何一步步被吃到极度濒危的?晨报记者找到一位曾参与捕猎买卖野味的“圈内人”,管中窥豹非法捕猎者的猖狂……
鸡年春节刚过,穿山甲便迅速蹿升为网络热词。
广西“穿山甲公子”余波未平,深圳“穿山甲公主”已被警方带回调查。国家林业局重申,为食用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也涉嫌违法犯罪。
也许你不知道,如今,我国土生土长的中华穿山甲比大熊猫还要珍贵。早在2014年,它就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定为极度濒危,而大熊猫在2016年被降级到易危。
本土物种早已商业性灭绝
穿山甲,地栖性哺乳动物,体形狭长,全身有鳞甲,四肢粗短,尾扁平而长,背面略隆起。从外观上看,似乎跟食物完全搭不上边。
穿山甲还有“森林卫士”的称号,主要以白蚁和蚂蚁为食,对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的保护意义。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外的穿山甲数量近年来急剧减少。而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吴诗宝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本土的中华穿山甲就已经商业性灭绝了。
公开资料显示,穿山甲是全球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中受害最严重的哺乳动物,在过去10年中,约有近百万的穿山甲被人类捕获,其中大部分成为盘中餐。
吃野味有很大健康风险
追求野味满足“口福”还能滋补养生?一些医学专家表示,不少野生动物身上携带许多未知微生物和寄生虫。对食用者而言,将带来无法预知的健康风险和隐患。
尽管如此,仍有不少犯罪分子在非法捕猎买卖穿山甲,并将这种野味提供给特定人群。
梁俊,江西九江人,当地的丘陵山区是很多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其中就包括野生穿山甲。多年前,梁俊也不时去山上打些野猪、野鸡来卖,补贴家用。有人捕到了穿山甲这样的“抢手货”,梁俊也会帮着联系买家,尽快出手。非法盗猎者为何如此之多,梁俊深知其中缘由。
盗猎者抓到一只就赚几万
九江地处江西省北部,区域内近二分之一为丘陵面积,给各类野生动物的生存、栖息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也滋生了一个特殊群体——盗猎者。一些自称“猎人”的村民,在最近十几年的时间里,让当地的穿山甲几乎遭遇了灭顶之灾。
梁俊说,九江的不少村镇都有这样的“猎人”,每个村都会有一两个,他们平常都是手艺人、木工、焊工,闲下来的时候才去山上打打猎。这些人相信,深山老林里总有点珍贵的东西。他们什么都打,穿山甲、果子狸、野猪、斑鸠、兔子……差不多把穿山甲都打绝种了。“除了穿山甲,其他都卖到县城周边的野味店去。”
当地盗猎者打的野生动物,大部分都在当地“自产自销”。梁俊说:“本地都有销路,就不往外卖了。”在当地的野味馆,野生果子狸的收购价是每只1500元,像兔子、斑鸠、野鸡这类常见的野生动物,价格则在100到300元不等。野猪论斤卖,25块钱一斤。通过猎杀这些野生动物,盗猎者们每个月差不多可以挣到一万多元。当地甚至还有“职业猎人”,专以盗猎为营生。梁俊说,在夏天这样的旺季,他们每个月都能挣到几万块。
“而抓到一只(穿山甲),就是几万块。”他补充说。
捕到穿山甲从不会留过夜
和高回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低投入。“抓穿山甲,一般就是用钢丝网和警报器,装六个网左右,然后安上警报器,一旦穿山甲掉入陷阱,警报器就能自动给手机发短信提醒。”梁俊告诉记者,布置一个陷阱,大概只需半个小时,耗时相对长一点的是四处找蚁巢的过程。
据悉,穿山甲夜间出来觅食蚂蚁的时候,便会掉落到盗猎者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第二天,这些‘猎人’吃过午饭就上山,等到夜里10点多才带着穿山甲下来。”即使这么晚下山,这些被捕获的穿山甲也从来不会在家里过夜,一是因为抢手,二是盗猎者们“谨慎”,担心夜长梦多。
猎人未出山,圈内就传开
盗猎者们在山上找到穿山甲之后,一般就会立即在圈子里散布兜售的消息。当地穿山甲的交易多在熟人之间进行,这些盗猎者从不跟陌生人打交道。
“生人去了,不卖。”梁俊说,“他们都有一个圈子,可能‘猎人’还没出山,消息就已经在熟人间传开了。”盗猎者会告诉圈子里的人,抓到了几斤左右的穿山甲,在附近的哪座山,等盗猎者到山脚下,附近收到消息的买家已经早早停好车等候在那。
“听说最多的一次,有十几辆豪车在下面等着,价高者得。”梁俊告诉记者,在售卖的过程中,盗猎者并不主动叫价,都是客户们自己出价。
“这个没有起价,不过他们心里也有数,不会喊得特别低,一般都是两万开始喊起。”梁俊介绍道,最终喊价最高的客人,会去盗猎者家里完成交易。用电子秤称量好,再用麻袋装起来。在当地,小一点的穿山甲价格一般在四五万元成交,大一点的七八万元都有可能。
梁俊说,他知道的最贵的一次,是一只二斤八两的穿山甲,最后卖到了九万元。“当地一个搞房地产的老板买走的,他说他自己吃,当场就扔下9万块现金。”
这几年已越来越难捉到
按照梁俊的说法,大部分客户都是附近的老板。“经常来问的那群人,就是爱吃、爱玩、手里有点闲钱、专门搞歪门邪道的人,他们听说穿山甲的鳞片能治病,就买回去吃。”梁俊说,大部分买了穿山甲自己吃的人,不敢带回家里烧,他们也害怕被查。这些买家,大多在县城附近找个认识的野味馆吃一顿。
“也有老板是买来送礼的,或者送给那些当官的,房地产老板、个体户都有。”2014年夏天,在穿山甲交配的季节,曾经有个盗猎者一次捕到了四只穿山甲。“当天一个老板15万全包了,身上没带够现金,还特意去县里的银行转的账。”卖完这四只穿山甲,没过几天,那个盗猎者就买了辆车。
梁俊回忆,早些年山上的野生动物还很多,近几年,山上的穿山甲基本都被赶尽杀绝了。“十几年前,他们打到的更多。这几年,像穿山甲就已经很不好打了,他们个把月才能打到一只,运气好的话,顶多能打到三四只。”
这些年,“新鲜的虫草”、“抗癌”、“产妇下奶”……各种滋补传言让可怜的穿山甲变成了“唐僧肉”,而那些啃食“唐僧肉”的妖怪,大多逍遥法外……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人物为化名)
[媒体快评]
别忘了给吃客“掌嘴”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有媒体搜索公开报道过的9起案例发现,不法分子倒卖穿山甲的手法,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为了把穿山甲卖出更好的价钱,有的送饭馆前打兴奋剂,以显生猛。有的为增重量,给穿山甲体内注射石灰水之类。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没有丧心病狂的吃客,便没有丧心病狂的捕猎。如果这个关系可以成为共识的话,那么保护包括穿山甲在内的野生动物,别忘了给吃客“掌嘴”。
但是从9起案例看,被办案的对象,几乎清一色是倒卖销售、烹饪经营的商家。唯一在案例中出现的一名吃客,是广东移动通信公司东莞分公司调度中心原总经理林某,且他不是因为吃了穿山甲而被查办的,只是在受贿中,包括了被行贿方请到一家“比较偏僻的吃穿山甲的饭店”吃饭喝酒收了钱。
从科普的角度说,运输途中注射镇静剂、交易之前注射兴奋剂,吃下这些穿山甲,确实如同办案人员所说的那样,“可能没补到,反而先被毒倒了”。但从法治的角度说,“毒倒”不是一个最恰当的警告吃客的“猛料”,准确的猛药应该是用法治戒尺去掌他的嘴。
重金诱惑之下,必有猎杀野生动物的“勇夫”。而相对于穿行在深山老林抓穿山甲的“勇夫”,暗藏在偏僻之处卖穿山甲的饭店,能花千元吃顿穿山甲的,想必受教育程度、社会及经济地位,远远高于前者。他们才是法治面前最剽悍的“勇夫”。
正是因为他们的敢吃、会吃、能吃,才使得越来越多的野生保护动物,在市场上更加珍贵,在大自然中显得更加珍稀。
但是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处罚的对象偏重于捕杀者、交易者,明显忽视了吃相难看的吃客。并且,即便对于捕猎和交易的对象,处罚大都在“捕猎物价值两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法律必须让违法捕猎者手下留情,但更要让吃客们嘴上留情。法律不打或者只是轻拍吃客的嘴,捕猎者的手就不可能收回。当丧心病狂的吃客可以轻松穿越在法治的漏洞之中,穿山甲们离我们的大自然,当然就会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