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个面色苍白身板单薄的小伙子杨某,他告诉钱江晚报记者,当他听说216万这个索赔数额后,“觉都睡不着了”。
阿里巴巴方面认为,刷单行为损害了淘宝和天猫苦心经营的评价体系,这是网站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庭审现场
“90后”想靠刷单完成赚钱梦
坐在被告席上的杨某白净、清瘦,说话也是不紧不慢细声细语,很难让人把他与组织刷单的网络黑手联系起来。
因喜好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编程,杨某在2014年8月购买了杭州市一处Loft作为刷单工作室,成立了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世网络”),实施炒信平台“傻推网”和导流网站“步街网”的建设和运营。这个平台集合了想刷单的商家和领任务的刷单手,发布包括淘宝、天猫在内的全网刷单任务。据悉,杨某共招募3个成员从事职业刷单,其中,马某负责客服咨询,另外两人负责流量推广和审核工作,生意不仅稳定,而且越做越大,看似一场赚钱的美梦。
在2016年4月,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该公司时,经认定,简世网络全网刷单流水超2600万元,非法获利36万元,其组织刷单行为系不正当竞争,损害电商平台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其作出查封刷单平台罚款8万余元的决定。
美梦最终沦为一纸诉状,让他彻夜无眠。
争论焦点
刷单行为算不算不正当竞争
阿里巴巴方面起诉案由为“不正当竞争”。那么,简世网络的刷单行为算不算对淘宝和天猫构成不正当竞争?这是庭审的主要焦点。
被告简世网络方面说:“原告淘宝和天猫都是网络零售平台,而我做的是刷单业务。我们的交易机会不同,不存在不正当交易啊。另外,刷单,影响的是消费者的购买选择,也许使得他从A店铺转向B店铺去购买。但不管是A还是B,还是在你淘宝或者天猫的平台上的呀。没有证据显示,刷单导致消费者的流失,损害平台的利益。”
被告还搬出阿里巴巴近年发布的业绩增长数据,说这些数据显示用户和交易额均大幅度增长,所以,刷单并没有损害到阿里的利益。
原告阿里巴巴方面阐述,为什么自己诉的是不正当竞争——
淘宝和天猫网所建立的评价体系是网站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消费者在购物中形成了对评价数据的依赖。而刷单行为对平台真实的评价数据构成了严重污染,遭污染的数据会对消费者产生严重误导,从而严重损害了淘宝、天猫的声誉以及市场竞争力。
阿里巴巴方面表示,他们的法律依据是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
索赔216万元也是庭审焦点之一。
阿里巴巴方面说,当时,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简世网络的时候,认定其非法获利为36万元。根据其运营规则,公司利润和刷手之间是二八开,也就是说36万元是整个利润的20%。由此推算,整个利润为180万元。阿里要求索赔216万元也不是个确切的数据,只要大于180万元即可。
简世网络负责人说:“我们是个小公司,这个36万元也是当时面对查处飞快估算的,而这个所得再扣除员工工资、房租、服务器等运营成本,也就所剩无几了。”所以,他一看到216万元的索赔金额,“直接懵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