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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布首份税收“黑名单” 连老板名字都被曝光_闽商网

发布时间:2014-10-31 阅读量:2221
    导报讯 (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徐于平 陈小丹)日前,厦门市地税稽查局经审核,对一家涉及违规开具发票企业进行了公布。这是10月厦门建立税收“黑名单”制度后的首份名单。
企业“克隆”58份发票
    据悉,所公布的涉案企业为厦门恒丰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该企业从2007年至2011年通过“克隆”自己所购买的真票用于收取工程款,四年间共“克隆”厦门市建筑业统一发票28份,涉及金额483.63万元,“克隆”厦门市货物销售发票30份,涉及金额38.05万元,以上工程款均未作为收入入账,也未申报缴纳税款,此行为已构成偷税。该涉案企业已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其法定代表人因虚开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
    据了解,这是10月1日实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以来公布的第一起案例。
    按照规定,上“黑名单”有六类标准,如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只要上“黑名单”,当事人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
    值得关注的是,厦门地税公布的“黑名单”不仅公开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主要违法事实,处罚法律依据,行政处理、行政处罚情况,而且将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息一并公布。
快捷酒店偷税被罚补13万
    有企业被曝光,还有企业被重罚。导报记者昨日从地税部门了解到,厦门一家快捷酒店近日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了代价,被市地税稽查局立案检查,并最终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合计12.96万元的处罚。
    地税部门检查发现,该酒店在2010年7月至2013年4月期间,共隐瞒营业收入62.17万元。在确凿证据面前,酒店负责人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最后,地税部门认定该酒店存在偷税行为。最终,该酒店被地税稽查部门合计查补税费5.95万元,加收滞纳金0.2万元,处罚款6.81万元,合计12.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