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斤被销往晋江,漳州两男子被批捕
臭气熏天、蝇虫满身的病死猪肉,经过浸泡加工后,变身为美味的猪肉脯。仅仅10个月的时间,至少加工、销售了1600余斤,均销往晋江。
10月21日,犯罪嫌疑人林某、叶某被南靖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批捕。
载25头病死猪回家被查
今年40岁的林某,家住南靖县山城镇。9月15日晚,他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载着25头病死猪,在回家路上被公安机关查获。当民警询问为何运载这么多病死猪时,林某辩解说:“自家有两个鱼塘,用来喂鱼的。”
由于此前公安机关已接获群众举报林某销售病死猪肉的信息。林某经不住盘问,最终不得不如实供述。
2014年2月起,林某与平和县小溪镇的叶某共谋,由他在病死猪集池里捡拾病死猪,并将病死猪去皮、骨、内脏后,以每斤3元的价格卖给叶某。“一般间隔六七天就卖给叶某一次,一车一般有200多斤。”林某说。
叶某则将收购的病死猪肉放在调好的配料中浸泡10小时,再放入冰柜中冻10小时,之后切成薄片,放在烘烤机上烘烤成肉脯,再批发销售出去。
大量问题肉脯销往晋江
64岁的叶某早年从事肉制品加工、销售,多次向在晋江一市场销售肉制品、土特产的朋友施某推销。今年3月,叶某再次通过电话向施某推销时,迫于人情,施某以17元/斤的价格,开始从叶某处购买加工好的猪肉脯,比市场上22元/斤的价格便宜了不少。“我问他(叶某)怎么会这么便宜,叶某说是加了比较多的淀粉,我也就没再问这事了。”施某供述时称,他并不知道自己从叶某处购买的猪肉脯,是由病死猪肉加工而成的,叶某每次都是通过班车寄过来的。
经查,至案发,林某共捡拾、销售5000多斤病死猪肉给叶某,经鉴定价值为37500元;而叶某至少加工、销售病死猪肉脯1660斤,经鉴定价值为36652元,均被批发销往晋江施某处,然后流向市场。
提醒
暗红色猪肉请慎买
专家提醒,病死猪肉可能含有多种病原或毒害物质,有的即使经高温煮熟也无法破坏。当人接触后,容易感染上一些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如炭疽、结核、大肠杆菌病、链球菌病等,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
市民在购买猪肉时,若发现猪肉的颜色灰暗发紫,表皮上有暗红色出血斑点的,极可能是病死猪,可要求商家出示相关证件,谨慎购买。
导报记者 杨艳娜 通讯员 王琼云/文 张伟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