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阳峰陶瓷厂因存在“三合一”火灾隐患而被消防大队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目前,该陶瓷厂已缴纳了罚款。
日前,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三班镇三班村的德化县阳峰陶瓷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四层生产车间内设置两间员工宿舍,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过详细检查发现,该陶瓷厂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部分灭火器属于国家命令淘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加工使用的半成品及成品随意堆放在疏散通道,万一发生火灾,将加快火势蔓延速度,影响人员的安全疏散逃生。
对此,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当场责令该陶瓷厂停止生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予以临时查封,立案进行查处。在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和集体研究后,大队监督检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给予德化县阳峰陶瓷厂50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陶瓷厂已积极主动整改火灾隐患,并在消防大队检查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将住宿场所搬离经营场所。下一步,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将不定期对其开展“回头看”,确保其彻底消防火灾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