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海10月15日电 福建一名男子在广西北海做生意投资失败后,为快速赚钱,其先以租房名义骗取房产信息,再伪造假证将房屋出租他人骗取租金。目前,该男子涉嫌诈骗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北海警方15日披露,涉嫌诈骗犯罪的男子林某,今年31岁,2012年起到北海谋发展,但多次投资均以失败告终。
今年5月,林某借了几万元高利贷要打“翻身仗”,结果仍然失败。为躲避追债,他在北海东躲西藏,不敢透露真名。一次偶然机会,他从一则关于伪造他人房产证将房屋出租骗取钱财的案件报道中找到“商机”,觉得这是个包赚不赔的“好生意”。
9月初,林某在互联网上看到杜小姐出租一套空房的信息,遂化名为“常宇”与之联系,杜小姐的父亲杜先生代为接待。看房后,林某爽快地以每月3400元的价格租下房,并以“常宇”身份签订租房合同,支付了一个月的房租。
没费多大周折就如愿租到房的林某,先化名“郭文斌”做了一张假身份证,再伪造一份写着“郭文斌”和杜小姐名字的假房产证,然后委托房屋中介公司帮出租房子,宣称杜小姐是其妻,并出具了有杜小姐名字的物业缴费单。房屋中介公司到小区物业核实,确有杜小姐其人。
9月26日,中介公司将房子介绍给来自外地的张先生。张以每月2900元的租金成交,并一次性付清6个月的租金及6000元押金给林某。
10月9日19时,房东杜先生上门收房租,但开门迎接他的却是陌生的张先生。张先生一再强调房租已交给“郭房东”,杜先生只好拿出房产证。见此,张先生立刻打电话通知中介公司要求前来说明情况。
中介公司人员到达现场后,经三方合计,猜测“常宇”、“郭文斌”应是同一个人。为引林某现身,中介公司以为林某介绍出租商铺为由约其出来吃饭。林某毫无防备的现身后,被赶来的警方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除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承认这是他成功经营的第二笔“生意”。
(记者 陈燕 邓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