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侨办获悉,11月1日起,福州市华侨回国定居办理落户手续将更加简单、快捷和方便。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福州市侨务、公安部门进一步简化华侨回国定居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办理申请材料,尽最大可能方便福州市华侨回国办理落户手续。
今后,华侨回国定居办理落户只须到拟定居地的县(市)区侨办窗口直接申请受理、初审、核准,不需再经市级侨务部门审批核准,减少了审批流转环节。华侨回国定居法定办理时限将从原30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办理的9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完备情况下)。经办部门取消对华侨国内居住时间的要求,细化了可办理落户的房产条件范围,取消开具本省内户口注销证明的要求,放宽对交验证件的要求,简化非华侨办理落户手续。(记者 陈铁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