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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携号转网”系统试运行 运营商九类行为遭禁止

发布时间:2019-11-12 阅读量:2615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11月11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李珂)记者从省通信管理局获悉,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部署,福建电信、福建移动、福建联通“携号转网”系统建设已完成改造,相关系统已于11月10日起上线试运行,并分区域、分阶段逐步开放“携号转网”服务试申请,为11月底正式提供“携号转网”服务做好准备。

什么是携号转网?携号转网也称作号码携带、移机不改号,也就是说一家电信运营商的用户,无需改变自己的手机号码,就能转而成为另一家电信运营商的用户,并享受其提供的各种服务。

“无论你是电信、联通还是移动,如果觉得用着不爽、网络信号不好或套餐太贵,符合条件的用户都是可以进行携号转网的。”“现在要换运营商,就得换号码,而个人所有信息几乎都和手机号码绑定,想换的话非常麻烦!以后不换号码就能转另一家,真的很棒!”采访中,业内人士、市民们表示。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试运行期间及正式提供服务初期,可能会因技术原因导致故障,企业将会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和改进用户体验,敬请广大用户谅解。

据悉,福建省内有意办理“携号转网”的用户可向当地电信企业或服务热线(电信热线10000、移动热线10086、联通热线10010)咨询相关情况。

【新闻多一点】

工信部印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禁止九项行为

11月11日上午,工信部官网刊登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遵循方便用户、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协同配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服务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携号转网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提供携号转网服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

(二)用户提出携号转网申请后,干扰用户自由选择;

(三)擅自扩大在网期限协议范围,将无在网期限限制的协议有效期和营销活动期默认为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用户携号转网;

(四)采取拦截、限制等技术手段影响携号转网用户的通信服务质量;

(五)在携号转网服务以及相关资费方案的宣传中进行比较宣传,提及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名称(包括简称、标识)和资费方案名称等;编造、传播携号转网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夸大优惠事项或携号转网影响、欺骗误导用户,诋毁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

(六)为携号转网用户设置专项资费方案和营销方案;

(七)利用恶意代客办理携号转网、恶意代客申诉等各种方式,妨碍、破坏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携号转网服务正常运行;

(八)用户退网后继续占用该携入号码;

(九)其他违规行为。